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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相应学历专业培养目标):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    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