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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 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2)选修课:英语Ⅱ (1 )、英语Ⅱ (2)、学位论文指南等。
       2.
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5 学分。
 
      (1)统设必修课:工程力学(本)、岩土力学、工程数学(本)。
  
     (2)选修课:工程材料。
 
      3.专业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 学分。
       (1)统设必修课: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水利 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环境水利学等。
       (2)选修课:灌溉排水新技术,水利工程设计导论,地下水利用,防洪、排涝与抗旱技术,工程水文学与水利计算,农田水利概论,水电站经济运行,水 法概论,水工钢结构,水利水能规划,水土保持,土壤与农作,治河及工程泥沙,专业英语(水),自动控制基础等。
       4.
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 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巳取 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国家开放大学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巳注 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 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和生产实习,统设必修,共16学 分,由分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5.补修课
 
      补修课是指在注册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 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 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 开放大学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需要补修的课程是:建筑力学、水工建筑物、水力学,共12学分。
 
      6.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 统一教材、 统一考试。
 
      7.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人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8.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 年滚动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