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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社会工作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我国建设和谐社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 发展的,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我国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调查研究技能,能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 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 机构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
      
学位目标: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