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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3 学分。
       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Ⅱ( 1 )、英语Ⅱ(2 )、民族理 论与民族政策、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2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6 学分。
统设必修课:社会保障学(本)、社会心理学(本)、社会统计学、人 类成长与社会环境、社会学概论(本)。
选修课: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
       3.专业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8 学分。
       统设必修课: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行政(本)、西方社会学。
       选修课:社会问题、社会工作实务专题讲座、青少年社会工作、家庭 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政府公共关系、社区矫治、心理测 量、法学基础知识等。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6学分。
       选修课:心理咨询与辅导(本)、劳动法学、合同法、应急援救基础知识 (1 )、应急援救基础知识(2 )、应急援救管理实务等。
       5.通识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 学分。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该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 所有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巳取得 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国家开放大学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巳注册 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 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11学分。由分部根据国 家开放大学制定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
补修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 学分。
补修课:社会工作概论、团体工作、个案工作、社区工作。其中“团体工 作”和“社区工作”两门课程由分部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