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置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8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5学分。
(三)专业职业延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四)专业核心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6学分。
(五)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
(六)专业基础课一: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七)本专业实践课包括社会实践、毕业设计和职业技能实训等,统设必修,共11学分,其中3学分为中央电大考试,其它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八)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九)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十)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果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十一)专业规则表中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