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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
       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二)专业培养目标(相应学历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行政管理知识,熟悉行政管理规范,了解一些相关的管理知识,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