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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文明花开,再传捷报。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刘云山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我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文明单位建设继2010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后取得的重大突破。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我校获此殊荣,是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新型开放大学的重要里程碑,是我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努力工作、创新发展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全校师生的光荣与骄傲,标志着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跻身全国文明单位的最高荣誉榜。
       多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委十项重点工作,件件抓实落靠,在省、市文明办的领导下,在区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学校始终坚持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校党政工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注重创建工作抓日常、抓平常、抓经常,形成了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创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实现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创建工作提升到文明自觉的高度,用新理念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科学发展。自2008年以来,我校先后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哈尔滨市第35届劳动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硕果累累。 
       文明硕果香满园,芳菲竞艳创新篇。学校的全方位发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了学校事业全面发展,我们将以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契机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不断实现文明单位创建新突破,实现电大事业跨越式新发展,为哈尔滨的经济繁荣、城市文明和社会进步,为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