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是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我国一贯重视高等教育阶段的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工作,1978年开始便在部分高校试点“少年班”,近年来实施“珠峰计划”“强基计划”等人才政策,取得了一定成绩。
基础学科具有理论性强、抽象化程度高、距生产实践较远等特性,相应地,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出成果较慢,影响了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培养积极性。因而,国家在开展基础学科人才计划时,主要依托高校,尤其是拥有较强基础学科实力和相对宽松学术环境的“双一流”高校。“双一流”高校应担负起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主力军的重任,在各个环节做好工作。
培养目标须突出国家利益。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国家科技创新的人才缺口,是基于国家利益、社会效益而进行的规划。因此,“双一流”高校在定位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目标时,要摒弃就业取向和市场取向,强化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教育,使那些基础扎实、热衷基础研究的人才真正扎根中国大地、服务国家发展。
选拔标准应强调内在动机和创造性思维。选拔是人才培养的第一步,并非所有人都适合从事基础研究。如果选拔基础研究人才还是按照学科分类、参照标准化考试成绩优中选优,往往会错过一些具有创造性思维的“非典型人才”,或者入选的学生并不热衷于基础研究。为此,“双一流”高校应适当降低选拔的考试成绩要求,强化综合评价、自主选择,同时采取灵活退出机制,提供多次选拔机会,持续观察、甄选具有内在动机和创造性思维的学生。
培养方案应更具差异性针对性。基础研究有其特性,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亦有独特要求。“双一流”高校应紧紧围绕基础研究的要求和规律,一方面推进通识教育改革,使学生获得学术研究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合理安排课程内容,设置富有挑战性的课程梯度,使学生的分析、综合等高阶思维得到锻炼,使学术研究成为其常态化学习方式。
内容来源:光明日报
链接来源: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1-12/20/nw.D110000gmrb_20211220_3-07.htm
转发时间:2021年12月20日